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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湖北襄樊原市委书记卖官窝案引发当地官场地震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2025

湖北省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据查,现年61岁的孙楚寅在担任襄樊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于1991年5月至2002年10月,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解决资金困难、调整职务和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另对其折合人民币211.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认为,孙楚寅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鉴于孙楚寅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具有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之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谁砸我的锅,我端谁的碗”曾是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的一句“名言”,然而最终——孙楚寅砸了自己的“锅”
  震惊全国的“孙楚寅受贿窝案”,牵涉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5人犯罪,其中“一把手”达11人。
  从一介技术员起家,孙楚寅最终成为一地级市委书记,其中也必付出了努力与艰辛。然而,他最终走到了人民和法律的对立面,在61岁这样一个白花苍苍的年龄,他声泪俱下,等来了法律的惩罚。这是他应得的。孙楚寅被判刑了。他留下的反思却没结束。
 
  -“简历”
  技术员干成市委书记
  据了解,在上世纪70年代初,曾是老河口市(襄樊下辖县级市)动力厂技术员。“文革”结束时被提拔为该厂副厂长、厂长,80年代初,党开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孙正当盛年,拥有大学文凭,很快被提拔为老河口市经委主任。孙先后担任过襄樊市经委主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襄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襄樊市委书记等职。
 
  -“语录”
  之一:实干兴邦 空谈误国
  早在2001年,身为襄樊市委书记的孙楚寅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现今读来令人感叹不已: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是影响我们党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
  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官本位”意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根源。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彻底清除头脑中存在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官本位意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
  之二:谁砸我的锅,我端谁的碗
  1991年,孙楚寅刚提拨为襄樊市委副书记。在襄樊举办的“诸葛亮研究会、诸葛亮文化节暨经贸洽谈会”动员会上,孙楚寅会上大发脾气:“‘两会一节’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与市保持一致就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谁砸我的锅,我端谁的碗”。
  -罪行
  卖官卖了40余万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孙楚寅被判刑的罪名。那么,孙楚寅到底是怎么“敛财”的呢?昨日,《检察日报》对此进行了简单披露。
  1995年上半年,刘某找到时任襄樊市委副书记的孙楚寅,请孙向有关方面打招呼,为其所在公司收购棉花提供便利,孙楚寅当即就为刘写了“条子”。为感谢孙楚寅对自己公司和亲属工作安排给予的“帮助”,刘先后6次共送给孙楚寅8万元人民币。
  此后,孙楚寅便利用为该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解决资金困难、调整职务、安排工作中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
  在2001年底襄樊市机构改革中,罗某为了继续留任单位“一把手”,送给孙楚寅1万元人民币,经孙楚寅同意,罗某如愿以偿;2000年“五一”期间,曾某为了自己的职务得到升迁,先后送给孙楚寅5.7万元人民币。法院查明,像罗某、曾某这样找孙楚寅“买官”或请求其安排个“满意职位”的有20余人。他们少则三五千,多则四五万地给孙楚寅“进贡”,孙楚寅仅此就敛财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
  卖官,卖了40余万元。在这40余万元的背后,正是震惊全国的“孙楚寅受贿窝案”。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牵涉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5人犯罪,其中“一把手”达11人,不少人因买官卖官受查处,被称为“襄樊官场地震”。
  -窝案“群英谱”
  之一:赵成霖
  去年8月,荆州市中院判决襄樊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有期徒刑12年。
  检方指控:1996年1月至2003年春节期间,赵成霖利用其担任襄樊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45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1.38万元、港币5000元、美元8000元,按摩椅价值6000元,电脑2.3万元,空调价值1.08万元。
  赵成霖59岁,曾先后担任宜城县委书记和襄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他的腐败是从1996年1月担任襄樊市副市长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了近8年。
  之二:赵振
  赵振,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在襄樊有“烟草大王”的称呼。
  据了解,赵振到襄樊卷烟厂任厂长时只有39岁,此前业绩平平的襄樊卷烟厂因他到来开发出了“金鳄”等名烟,销路一直很好。赵振随即受赏识,先后任襄樊烟草专卖局局长、襄樊市烟草公司经理;1999年1月起任襄樊市副市长,分管工业、交通、商业、烟草等要害部门。
  赵振因制烟而升迁,也因烟草而获罪。
  2003年,纪委和检察部门在调查孙楚寅的经济问题时,意外发现广东一个体烟叶商曾送给孙一笔贿金。侦查人员对这一事实进行深入调查时,赵振的问题暴露出来。
  法院查明,赵振与妻子冯卓琼共收受他人贿赂财物计97万余元,且有96万余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据此,赵振去年11月被判刑15年。
  -反思:
  襄樊公推公选(县)市长
  2002年下半年,随着孙楚寅案浮出水面,襄樊市曾有近百名干部接受调查,一时间传言四起,人心浮动,群众对干部队伍的信任度跌到低谷。
  襄樊市交通局、农业局、粮食局、旅游局等四个局的原任“一把手”,除原粮食局长属正常退休外,其他的均因经济问题受到法律或党纪追究,新人选备受关注。市委决定首先公选这四个局的局长,并以此为突破口,积累经验,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这次公开选拔从2003年10月开始,按照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市委讨论决定、到岗到位等八个程序严格组织实施,每个阶段的结果都通过媒体公示,做到了全程透明,广大干部群众反响强烈。 首次公选时423名干部报考,只有294名干部参考。开考刚半小时,就约有三分之一人员提前交卷。当四名公选局长按程序产生后,部分提前交卷了事的人员暗暗叫悔不迭:这次公选“一把手”上动了真格!绝不是走过场。
  时至去年4月,襄攀公选经委、卫生局、教育局、物价局等6个单位的“一把手”和市团委书记时,出现了“井喷”:全市356人全部是自愿报名,313人参考。整个考试,没有一个人在开考30分钟左右提前交卷。70%的考生在考试铃声即将响起之际,仍在认真答题、检查试卷。
  去年5月,据省委组织部决定,襄樊又公推公选了老河口市长和樊城区长。
  对这三次公选,新华社评价说:就像三场飓风,一扫襄樊“官场”的陈腐之气。 实践表明,这些措施拉开了襄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鼓舞了干部士气,赢得了群众好评。
 
                                                                        来源:【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