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创新”的背后是以权谋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身陷囹圄后坦露自己当年违规运作社保资金的心迹
祝均一,原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9月22日,长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祝均一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祝均一在任职期间受贿166.02万元,挪用公款13亿元,滥用职权导致300余亿元上海社保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我在各级领导和组织的培养下,走出了一条自我成材的道路,直至最后进入政府的领导岗位,成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但是,在20年的领导干部历程中,在一路的赞扬声和所取得业绩中,我越来越无法把握正确的人生尺度,越来越无法冷静驾驭自身的轨迹,直至最后深深陷入极端的个人主义泥潭,从而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道路。
我的教训是十分惨痛深刻的,通过这一阶段的认识与反思,我越发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思想根源与行为历程,有着一种深恶痛绝的强烈感受和发自肺腑的深刻认识。
在畸形心态下,为创造个人业绩设立新的价值尺度
我在领导岗位上真正成为“一把手”是从1996年进入劳动局开始的。正职与副职对我这样的人而言,是有天壤之别的,因为我独断专行、改革创新、急功近利的性格有着鲜明的两面性。当了“一把手”之后,如果不冷静地对自己进行严格的“扬”和“抑”,那么在一连串的成功背后就会培育起一个令自己走向犯罪的温床。
我的质变大约是在50岁左右。大部分领导干部在这个年龄段都有一个个人发展“结构封顶”的心理阴影,而我对自己提升的不得志有着强烈的不平衡心态。回顾自己的成功历程,我突然产生一种要创造一个超越所有部门、超越所有人的光辉业绩,并用这种业绩让所有人重新认识我的才能与能力的想法。一时间,我感到上不上台阶无所谓,而能创造使自己名垂史册的辉煌才能发泄自己长期的不平心态。
就是在这种畸形心态下,当时的我为创立个人业绩而设立了一个新的价值尺度———只要符合我的价值观,我就可以以改革创新的名义去突破条条框框。现在我经过冷静反思之后,感到自己的这种创新力在某种条件下已成为一种破坏力,不但给我个人制造了一个可悲的下场,而且对我们的大局利益也产生了一种破坏,并埋下了非常危险的因素。
为给自己脸上增光,违规运作十多亿社保金
我在企业年金与社保基金运作中,不顾国家法令与规定违规操作,是我这种“动因”的一种集中表现。为了让自己的“运作业绩”成为全国第一,为自己脸上增光,我贸然用十多亿元保险基金违规运作。我将企业年金在委托贷款上大规模使用,用一点点运营效益损害了国家在房地产上的控贷力度。
今天的我,身为一名罪犯才真正认识到一个重要的道理,那就是中国改革到今天已开始走向一个法制基本健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框架下是不能采取简单的冲破式改革的!更不容许某些人为局部的个人利益来与大局利益进行权衡!我这样一个手中握有老百姓活命钱的领导干部深陷在个人功利主义之中,用局部的所谓价值尺度去衡量整个国家的全面利益是极其危险的。我仅站在一个巴掌大的地位,出于个人利益观去振振有词地强调突破所带来的效益,最终不仅破坏了国家的整体宏观部署,破坏了法律法规框架对全民的利益诉求,也必然会危及到百姓交到我手上的那部分局部利益的本身。我在年金运作中为了掩盖实际已损失的某机构运作的业绩,用与保险基金偷梁换柱的方法,使保险的那部分实物资产被高估。为了个人运作业绩的脸面,使社保基金直接受损。
我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膨胀不仅仅是导致我犯罪的根源,也使我在追求个人业绩以后,必然走上一条赤裸裸的追求个人物质享受的犯罪道路。精神的私欲与物质的私欲是同根的,在本质上根本没有高尚与低贱之分,我的堕落道路并没有逃离这条千百年来的规律。
开始从精神追求慢慢走向了物质追求
我从追求所谓的个人辉煌开始,越来越感到自己总是要退下来的,即便我的能力被证实,辉煌过后,这一切总有结束的一天,结束以后的生活质量如何维持?这种思想的产生使我完全无法抗拒地开始从精神追求慢慢走向了物质追求。在张某的融资案上面,我一方面像是找到了一条高回报低风险的基金运营的创新之路,另一方面又感到自己得到的回报既安全又实惠。但是,我在这种掩耳盗铃式的自我欺骗、自我蒙蔽之中,常常又感到十分心虚,担心社会对我这条生财之道引起关注,哪怕是多一分关心我也表现得十分担忧与气急败坏。我的这种表现已经证明我的“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的背后是以权谋私,是受贿犯罪。
为了这个赤裸裸的个人利益,我的天平愈来愈向张某那边倾斜,于是放款的审核越来越松,企业资产的监管方式我也淡忘了,大家的反对建议我也嫌烦了,我的运营慎审风格在张某面前完全变味了。我已经无法抗拒地陷进了泥潭而不能自拔。现在我真正认识到谋私与谋公不能两全,而一旦所谓的谋公为公的本质是为了满足私欲的时候,其本质就已经变味了,走下去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极端个人主义是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万恶之源
党和人民把我安排在重要岗位,给了我很大的权力,是要求我精心履职,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长远大计作忠心耿耿的谋划。但是,我私欲熏心,从精神追求自我一直到物质上掉进犯罪的深潭,我在自己懊悔不及之余,深深感到完全辜负了党与人民的嘱托与期望,我把这一重要岗位的重大事业仅仅与自我的欲望相维系,这是我最感痛悔的!极端个人主义是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万恶之源。
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对于我曾经有过的身份,有过的事业,我现在的懊悔似乎晚了,我对此实感难以接受,极为痛恨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我感到似乎只有到了这一步,才会变得如此客观地、大胆而无保留地看透自己的实质,对过去不敢面对的事今天真的敢于面对了。我想对党、政府与公众说出我灵魂深处的感悟,我有这个彻底坦白的胆量了。我认罪已经晚了,但我应该没有“完了”,希望政府给我机会,让我有较多的时间重新做人,做一个新人。
我的犯罪经历,对于手握实权的许多领导干部而言,可以引以为戒的教训实在是很多,从我这个反面教材中可以对一些人有及时的警示,对青年领导者有可供深思的感悟。我确实是从这条对一些领导干部都似曾相识的道路上走向犯罪的。因此,我现在深感要早早树立起一种认真勤奋,同时更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的履职精神,一旦在这方面对自己放纵与放任,实际上就等于为自己打开了一条走向犯罪之路的旁门。
做人切勿贪。当领导的人,特别是有实权在握的人,贪权贪钱贪欲以至于贪名,都是十分危险的。我的犯罪历程已证明,我对自己的放纵自然是从贪字开始,贪了名气必然要贪利,人一走上这条路,无论装饰得多么天衣无缝,也无论如何反复筹划严防死守,只要走了这条路就必然要失态、失衡,必然要利令智昏,再严谨审慎的人也必然漏洞百出。这真是一条代价太大太大的绝路!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