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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召开 温家宝贺国强对纠风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238

全国纠风工作会议4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会前对纠风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凯指出,纠风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密切相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纠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寄予了新期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纠风工作赋予了新任务,继续扎实做好纠风工作十分重要。
  马凯强调,今年纠风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务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一要加强“两项督查”,督促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惠民政策,维护政令畅通,严防惠民财政资金“跑、冒、滴、漏”;二要深化“三项治理”,着力解决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巩固和扩大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成果;三要强化“四项资金监管”,有效维护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金安全,坚决纠正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四要推进“两项建设”,促使政风和行风建设有新的明显改进。
  马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责任制,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总体规划,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王新民)
  
  又讯 记者从全国纠风工作会议获悉,2008年纠风工作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着力使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马馼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等出席。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主持会议。
    马馼指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是今后一个时期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强化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其在扶危济困中的重要作用。
    马馼要求,要进一步解决涉农、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管,坚决纠正各种名目的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动公平教育,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马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中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等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和道路标示设置不科学、“电子眼”设置、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马馼强调,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必须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来深化纠风工作,着力实现纠风专项治理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实现从以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王新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