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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对腐败新花样须出重拳
发布时间:2009-04-07                                  浏览次数:202

 

资料图片:一张小小的烟票,却能轻易地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现金。

资料图片:一张小小的烟票,却能轻易地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现金

新华社记者裘立华

    浙江省检察系统近期查处多起有别于传统金钱受贿的案件,受贿方式花样翻新,对当前反腐败工作造成新的冲击。面对各种腐败新花样,必须重拳打击,遏制蔓延。

    近年来,各种腐败新花样层出不穷,如烟票、珍贵花卉、低价购房、随团旅游等等,严重腐蚀党员干部。义乌市检察院查出的各类腐败案件中,很多官员都有收受烟票,其中义乌后宅街道党委书记朱某收的烟票价值20多万元。临海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某收受兰花价值就达20万元。兰溪市粮食局原局长徐某以内部价购买房产两处,直接获利近20万元。

    腐败新花样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有的被认为正常人情往来,见怪不怪;而有些在打击中缺乏有力的武器,比如以低价购房往往容易被认为是一种投资,而不是受贿。

    腐败新花样考验着反腐工作人员的智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解释及刑法对于受贿犯罪构成的立法精神,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的行为,均以受贿论处。因此,面对腐败新花样,必须与时俱进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剥去其“新衣”,重拳打击,遏制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