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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艰难扬正气 不辱使命执法纪 60年反腐败综述
发布时间:2009-09-27                                  浏览次数:295
来源: 新华网 时间: 2009-09-25 14:32

  从一个破除坚冰的年代,到一个拨正航向的年代;

    

  从一个激浊扬清的年代,到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

    

  从一个改革创新的年代,到一个继往开来的年代

    

  ……60年不畏艰难扬正气,60载不辱使命执法纪。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政务院下设人民监察委员会,在县市以上各级人员政府设立人民监察机关。

 

  弹指一挥60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

    

  忠诚为党履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从检查处理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案件、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情况……

 

  60年扶正祛邪,60年惩恶扬善,纪检监察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为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关于党员干部必须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通报》、《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针对不同时期呈现的特点,各级纪检机关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

 

  ——在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工作。

 

  ——在抗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就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下发通知,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对口支援救灾款物监督检查的通知》。经中央同意,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分赴灾区开展专项检查。

 

  ——推动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24个中央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两轮检查。

 

  此外,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

 

  2007年起,监察部会同建设部等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督办了3起违法建设的典型案件。

 

  2008年,重点检查辽宁等16个省(区、市)经营性土地及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规划管理、闲置土地处置以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检查验收。

 

  2008年,监察部、发展改革委对贵州省榕江格龙至都匀公路工程等三个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省(区、市)选择政府投资的117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对新上重点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和制度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借机违规上马项目的行为。调查处理了湖南省辰溪县“1·11”砷中毒事件和吉林省四平市建新漆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10起环境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严肃查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监管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2007年以来,监察部共直接参加20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同时,继续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责任。

    

  警钟长鸣葆先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抓得紧而又紧。

 

  1949年11月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之一是“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

 

  1956年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内蒙古丰镇市新丰电厂违规建设电站项目等一批重大案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和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防治“非典”、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筹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等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了一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陈良宇、刘方仁、田凤山、韩桂芝、王怀忠、李宝金、刘志华、杜世成、郑筱萸、陈同海等一批大案要案。

 

  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交通行业有13个省(区)交通厅的20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金融系统有刘金宝、胡楚寿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公检法系统有吴振汉、丁鑫、李宝金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2002年12月至2007年7月,全国立案查办安全生产事故案件2.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3.1万人。严肃查处了上海社保基金案、“苏丹红”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齐二”假药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将一些不廉洁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有效防治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案件。集中治理领导干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清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等,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贴心为民解忧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夯实执政基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着力纠正损害群体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深化。1.5亿名学生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和免费教科书,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各地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有588所不符合“四独立”的改制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高校招生全面实施了“阳光工程”,违规招生、收费混乱的现象明显减少。全国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资金41.8亿元,清退21.28亿元。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加大。21个省(区、市)实施了药品集中采购,每年全国采购总金额达1000亿元以上。按病种付费结算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逐步规范,医务人员每年上交“红包”、开单提成和各地查处这方面问题涉及金额4亿元以上。

 

  ——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00多亿元,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累计减轻农民负担579.93亿元。严肃查处和认真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违法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治理公路“三乱”,开通了“五纵二横”总长2.6万余公里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降低了运输成本。

 

  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撤销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0461个,每年节省经费约37亿元。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稳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控制和规范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纠正违规制售、购买和使用代币券(卡)不正之风等工作成果得到巩固。

 

  1997年以后,纠风工作逐步加大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力度,从过去的侧重于“纠”发展到“纠”、“建”并举——

 

  至2001年,全国31个省(区、市)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市(地)一级达到100%,县(市、区)一级达到80%以上。全国参与行风评议的基层站所18万多个,约占全国基层站所的30%。仅2001年参加行风评议的人数就达7100万人。31个省(区、市)和94%的市(地)全部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国务院纠风办和各省(区、市)开办纠风工作网站,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

 

  1979年至2009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6177万多件。2005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举报网站。截至2009年6月,26个省(区、市)、100多个地级市、200多个县建立举报网站。2008年6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据统计,1993年以来各级信访举报部门提供信访信息162.8万多条,1998年以来提供案件线索268.7多万件,其中转立案查处93.7多万件。199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共直接查办信访案件156.2多万件,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惩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人员,为一批干部澄清了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1080多万人次,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接待来访群众46万多人次,妥善解决了大量来访问题。

 

  2005年,中央决定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成立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着力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商业贿赂案件的坚决查办产生了明显震慑作用,一些领域如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始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