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中央精神转化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通知》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在应对国内国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全会召开的重要意义,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学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重点学习全会《决定》和胡锦涛所作的重要讲话。既要从总体上全面把握全会的主要精神,又要系统钻研和理解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特别是要学深学透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部署。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继续抓好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继续下大气力加强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关注民生、“三农”工作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当前要坚决反对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抵制破坏民族团结、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矛盾的言论和行为。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突出问题。要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加强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通知》指出,要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