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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全文)
发布时间:2010-01-11                                  浏览次数:403

 来源:新华网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去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去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表了重要讲话,一年来多次听取中央纪委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去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继承中发展、实践中创新,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七大将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用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中央先后在2005年1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原则和政策是在不断深化、发展和完善的。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通过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承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措并举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显现。
去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任务,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发挥了反腐倡廉责任主体作用。2009年初,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39个牵头单位、132家中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12家中央金融企业党委(党组)普遍召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提要求。中央纪委召开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办法》,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目前,已有8个省的省委书记及省级领导干部带队对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他省(区、市)正在积极开展这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17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文件,确定了工作程序。财政部针对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分别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形成了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方面做的工作主要有:
(一)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24个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分三轮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中央企业,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进展缓慢、配套资金未足额落实、项目审批建设程序不严格、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招标投标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防止了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促进了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据统计,24个中央检查组在三轮检查中实地检查项目3963个(次),截至2009年11月10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案件88件。
(二)加强对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一些地方单位借口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法擅自批地用地的行为,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地方国库,支出要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643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01件。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节能减排目标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等问题。2009年1—11月,全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违规案件10489件,会同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了5起环境违法案件。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制约,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对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起到关键作用。
(一)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分级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政主要领导,明确党纪政纪要求。不少地方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做辅导报告,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出党纪政纪要求。二是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许多地方建立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三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一些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试点,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规范履职行为。四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试点工作。有些省(区、市)积极推进考试试点,以考促学,取得初步成效。五是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社会文化氛围。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运用多种载体,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区各部门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二是以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为切入点,狠刹铺张浪费之风。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中纪发〔2009〕11号),对贯彻落实中办发11号文件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治理。一些地方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宗旨淡化、推诿扯皮、作风懒散或效率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治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推动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进一步遏制,200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03件,涉案人数319人,追缴涉案金额537.1万元。
(三)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着力点,把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作为生命线,把促进工作作为根本目的,中央巡视组先后对浙江等12个省(区、市)、中国保监会等4个中央金融单位、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等4个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了巡视,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进行了巡视回访,促进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组也完成了对149个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对199个省直部门、371个县(市、区、旗)、29家省(区、市)属国有骨干企业和12所省(区、市)属高校的巡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施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了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二)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等文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设立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并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建立了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重要案件协查机制。据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金融等重点领域和方面,突出查办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受到严肃查处。据统计,2009年1—11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8件,涉案金额32.9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906件,涉及国家公务员3202人。同时,积极妥善应对和处置跨国(境)商业贿赂案件,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资企业的境外经营行为。
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实际成效。
(一)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共清理党群系统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5588个,撤销73726个,撤销率为97.54%。通过大幅削减项目,减轻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推动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二)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国各地共清理涉农收费文件2933个、收费项目5865个,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
(三)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邮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减少。
(四)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共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91.2亿元,各省配套252.7亿元。全国取消教育收费项目累计106项(次)。全国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4.1亿元,已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530人。
(五)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药品流通、销售领域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乱收费问题明显减少。
(六)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各地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资金管理和运行的规范。通过治理,全国各地共查处“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4245个,涉及资金4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574人。
(七)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加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取消涉及交通和车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7项,涉及金额392.49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1430个。
六、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9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三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推动三项法规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2009年7月13—14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有关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除此之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了一批具体制度和措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一)完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行为规范。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监察部等部委公布了《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二)完善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中央纪委印发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惩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央纪委正式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推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2009年5—9月,监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3次派员赴维也纳参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查和技术援助政府间工作组会议。应联合国秘书处邀请,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组团于2009年11月,赴卡塔尔多哈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
七、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
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今年以来,一批改革措施得以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严把合法关、合理关和监督关的要求,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实际,本着“应减必减”的原则,对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审核论证。对国务院一些部门提出的拟新设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2009年各省(区、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2116项。
(二)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或停止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中央和地方超过32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超过23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采购额预计达到6000亿元。
(三)治理金融领域突出问题取得新进展。中央纪委会同证监会推动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大对泄漏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果,截至11月底,全国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
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了预防腐败机构,加强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反映腐败现状指标体系和腐败预警机制建设,推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干部人事、司法、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八、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增强了自身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向四川省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增强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加强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200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截至2009年11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为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补配办公办案设备装备工作基本完成。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5年内将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的目标。去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分3期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这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各省(区、市)也加强培训工作,北京、浙江、陕西、黑龙江等地举办了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
在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