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学校召开2018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解读政策规定,推进重点工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正宏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院系、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各部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0余人参加。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汪源源同志主持。
汪源源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体学习了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以及廖国勋同志在上海市纪检监察系统贯彻中央纪委座谈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要点。
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新近印发的《复旦大学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作了解读,介绍了党的问责制度概况和我校实施办法的制订背景和过程,从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程序等方面阐释了我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汪源源同志总结了学校近三年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指出各单位各部门需要整改的问题和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下一步整改推进任务作了布置。
袁正宏同志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给予肯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足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再接再厉,巩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袁正宏同志指出,中央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就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等内容作出整体性部署、制度化安排,为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营造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氛围,稳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围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中心任务,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
集中会议之后进入分组讨论环节,部分院系主要负责人、部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纪检负责人分三组,就第十五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