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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1423

复委办〔20159

  

各分党委、总(直)支,各单位,机关各部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特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分头抓,切实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

  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单位(部门)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