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复旦大学纪委在枫林校区明道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议校纪委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海燕主持,校纪委委员参加,附属医院纪委书记、校纪委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就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条例》在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把党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将党章关于纪委的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是纪委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本依据,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会议要求,学校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并同意《复旦大学纪委2021年度工作报告》,下一步校纪委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向校党委报告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