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总(直)支,各单位,机关各部处:
2016 年 8 月,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这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现就认真学习贯彻《规定》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把《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安排至少一次专题学习,研究并确定本单位贯彻落实重点和相关措施。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自觉遵守规定要求的同时,做好对分管领域的教育监督,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整改。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对《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在 2016 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重申纪律要求,加强纪律提醒;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纪律意识,杜绝“四风”问题发生。
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单位(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及纪委办公室报告。
各单位(部门)请于 9 月 26 日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书面报告纪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6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