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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642

各分党委、总(直)支,各单位,机关各部处:

“五一”、端午假期临近,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各单位(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

二、严明纪律规矩,抵制不正之风

各单位(部门)和各级干部、党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规定,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节日期间特别重申以下要求:

严禁违规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以及有价证券;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国(境);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践行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

根据中央精神,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五一”、端午等时间节点,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动辄则咎。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禁而不绝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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